党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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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大学党委组织部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19-11-01

党委组织部是学校党委负责党的组织建设、干部工作和人才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学校党委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定。

2.研究和指导全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积极探索各级党组织的合理设置和创新的活动方式。

3.负责全校党员的管理和组织发展工作;做好党内统计和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

4.抓好新生入党启蒙教育和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的教育和培训工作。

5.负责指导基层党组织开好党代会和党员大会,组织好一年一度的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和党内创先争优、表彰工作。

6.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会同人事处做好人才工作规划和人才的引进和管理工作。

7.负责全校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研究、提出教育培训的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荐厅、处级干部参加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组织的培训学习。

8.抓好全校处级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做好校、处级后备干部的管理工作;积极推进干部制度改革,做好处、科级干部的竞聘、考察、选拔、配备和管理工作;协同招生就业处做好优秀大学生选调工作。

9.做好科技副职、挂职锻炼和专家服务团的干部选派和管理工作。

10.配合省委组织部做好校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的考核工作;负责全校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工作;做好干部统计及干部材料归档工作;(配合有关单位做好干部的政审工作)。

11.完成好处级领导干部出国出境的政审工作。

12.与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共同抓好党风建设和干部监督工作,指导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领导班子开好民主生活会。

13.完成学校党委和上级组织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