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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刻把用权为民放在心上--学校举行专题教育第三专题第二次学习研讨

发布时间:2015-11-03

     11月2日上午,南昌大学领导班子以“坚持用权为民,自觉遵守党纪国法,敬法畏纪,为政清廉”为主题,举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第三专题第二次集中学习研讨会。校党委书记胡永新主持学习研讨会并讲话。
      副校长李葆明,校长助理李鸣、李培生围绕主题就党员领导干部如何深刻理解和践行“用权为民”作了中心发言。与会班子成员结合专题研讨内容和自身对“严以用权”的认识展开积极讨论。
      与会同志一致认为,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严三实”要求中,“严以用权”直指领导干部作风的核心。落实“三严三实”要求,严以用权是关键。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自觉遵守党纪国法、敬法畏纪,为政清廉,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要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
      胡永新在讲话中指出,“严以修身”、“严以律己”,其根本目的就是为了实现“严以用权”;谋事实不实、创业实不实、做人实不实,很大程度也体现在如何行使权力上。
      胡永新强调,领导干部在行使权力时,要始终坚持“行权三思”,深刻反思三个问题,切实搞清楚、弄明白“权从何来、权为谁用、权该何用”,时时刻刻警省自己、告诫自己。要牢牢树立“用权为民”的观念,时刻把“用权为民”放在心上;要深刻理解党纪与国法的关系,时刻把党纪国法放在脑中;要严格遵循敬法畏纪的要求,时刻把敬法畏纪作为用权的准则;要培养为政清廉的品质,用为政清廉取信于人民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