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组织部
  • 当前位置:
  • 首页» 通知公告  >>

关于开展2010—2012年南昌大学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表彰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6-04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充分展示我校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取得的优异成绩和良好形象,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激励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争科学发展之先、创校园和谐之优,根据中央和省委有关表彰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典型的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全校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表彰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表彰对象范围

这次表彰的对象是在20102012年在学校和各基层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

1、推荐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范围,主要是学校各基层单位党委、党总支或党支部,注意推荐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的基层先进典型。

2、推荐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应向教学、科研、医疗等一线的基层岗位倾斜。推荐的学生党员应在学工委开展的学生党员民主评议中连续2年获得优秀。

二、推荐表彰对象的基本条件

1、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是: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努力做到“五个好”:一是领导班子好。领导班子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思路清晰,党组织带头人表率作用好,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党员队伍好。党员素质优良,有较强的党员意识,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工作机制好。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保障机制落实,工作运行顺畅有序。四是工作业绩好。本单位各项工作成绩显著,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事迹突出。五是群众反映好。基层党组织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2、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是: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一是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二是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三是带头服务群众。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四是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五是带头弘扬正气。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三、推荐的办法和要求

1、表彰名额:全校共表彰60个先进基层党组织和200名优秀共产党员。

2、推荐办法:各基层党组织按照学校分配的名额进行推荐。党委组织部对各基层党组织推荐对象进行审核,最后报学校党委审定。

3、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开展推荐工作;要坚持标准,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认真把关,务求每个推荐对象都能经得起检验;要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多方面听取广大师生、干部、群众的意见。

4、各基层党组织推荐的候选对象名单,要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四、材料准备

1、各基层党组织确定推荐对象后,以党委的名义上报《南昌大学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和审批表》、《南昌大学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和审批表》,并附推荐对象事迹材料(一般2000字左右),以及《关于推荐南昌大学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情况的报告》。以上材料以书面形式连同电子文档,于2012615前报学校党委组织部。

五、表彰方式

党委组织部审核并经学校党委审定通过后,由学校党委作出《关于表彰20102012年南昌大学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决定》。

在“七一”之前,各基层党组织要要集中一段时间,充分利用学校传播媒介,对受到表彰的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进行广泛深入地宣传,在全校进一步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推动全校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争创一流业绩,向党的十八大献礼。

联系人:黎华,联系电话:079183969047

 

 

 

                              南昌大学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

               201264

相关附件
附件3
相关附件
附件2
相关附件
附件1